各位参加本学期答辩的研究生:
2016年12月2日(周五)进行的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分组(详见附件1)
(一)答辩程序及要求:
1、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介绍答辩规则及要求;
2、答辩学生宣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介绍学位论文情况(比如概述论文的题目、研究方法、论文框架或结构、创新点及难点等,一般5-8分钟);
3、答辩委员会委员针对论文提出问题(学生应逐一记录下来),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根据各答辩组主席规定的规则,当场直接答辩或者稍事准备后再答辩);
4、整个答辩组全体学生答辩完成后,退席,在答辩会场外等候结果;答辩委员会单独开会,进行以下程序:
(1)宣读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书
(2)对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充分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投票结果做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并形成答辩决议书(对学位论文答辩进行表决时,在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即为通过)
(3)对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在规定时间(硕士学位为3个月以上,1年以内)内重新答辩的决议。重新答辩只能进行一次。(在做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时,同意票数超过全天委员人数半数时即为通过;如果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同意修改论文和重新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4)对于硕士学位申请者,若答辩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其在学位论文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学位论文已经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除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还可向学校提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相关事宜由学校按照《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规定办理。
5、全体答辩学生返回答辩现场,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6、全体学生与答辩委员会合影(照片由学院MPA办公室统一印制,根据具体市场价格收取照片冲印费)
(二)答辩后需要做的工作:
1、答辩后3日内(即12月5日)进行硕士论文(电子版)上传(图书馆上传和学位办上传,具体办法详见附件2)
2、答辩后3日内(即12月5日)进行照片(电子版)上传。其中照片电子版应与所交的学位证书用纸质版照片为同一版本)(具体办法详见附件2)
3、答辩后3日内(即12月5日)上交答辩后修改后的硕士论文3本(不论论文有无修改,都请务必致电12楼打印室0431-85168275,告知是否修改并打印最后的3本论文)(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页及“投稿声明”页导师及本人必须签好字),3本论文主要用于学科分委会、学部、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授予及表决。(逾期不交者造成不能按时参加以上表决的,后果自负!!)
(三)学位证书办理阶段:(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的工作进程,进行统一办理)
学位证书及学生档案下发时间预计在2016年12月底或者2017年1月初,具体时间及要求以MPA网站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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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