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参加答辩的研究生答辩后需要进行的工作通知
2007年6月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注意:
1、您的硕士论文在答辩过程中没有需要改动的方面,请于2007年6月15日前将硕士论文电子版(光盘1张)交到MPA办公室备案存档,并请按照“附件”的要求进行相关后续工作。
2、对于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需要对论文进行相关修改的研究生,请您务必于6月10日前将论文修改完毕,并重新装订5本交到MPA办公室,并于6月15日前将硕士论文电子版(光盘1张)交MPA办公室备案存档,按照“附件”的要求进行相关后续工作。
备注:请各位研究生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关答辩后续工作,逾期不能按时完成者,不予办理学位证书。望周知!
咨询电话:0431-85167088
MPA办公室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