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2006年6月22日转发)

发布时间: 2006-06-22点击: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2006级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

为了减化新生入学交费的烦琐手续 ,我校委托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为每名新生申办了一张“准贷记卡”,用来代扣代缴新生各项费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校为每名学生免费申办了中国银行“准贷记卡”,不收年费。

二、《录取通知书》上打印的“准贷记卡”卡号即为学生个人存款交费账户。待新生入学报到时,由银行工作人员在注册收费现场发放“准贷记卡”,请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入学通知书办理领卡手续。

三、“准贷记卡”主要用途:

1. 中国银行“准贷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之功能,有效期四年;

2. 新生将每年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此卡;

3.新生在校期间,学校将发放的各项补贴存入此卡。

因此,新生入学时,无论卡中是否存款,都必须到学校财务处设在各校区的新生收费现场领取,以便在校期间使用。

四、交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按《合同书》金额;宿费---500元-1200元。

说明:由于学校规模很大,学生宿舍类型较多,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因新生宿舍的安排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后,所以请申请住宿的学生先按最高标准存入宿费1200元,学校将按照学生的实际住宿情况收费,余款仍留在学生本人的“准贷记卡”里,属于个人储蓄存款,随时可以支取。

四、具体交费方式:

1.当地有中国银行网点的,请您务必于收到《入学通知书》三天以后至2006年8月20日之前到当地中国银行的储蓄窗口办理存款手续(含长春市学生)。将应交的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中国银行“准贷记卡”账户,存款时,因为您还没有领取到“准贷记卡”,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及《录取通知书》上打印的中国银行“准贷记卡”卡号填写存(汇)款单。

2.当地没有中国银行网点,您可以在8月20日之前到其它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等 )的会计、出纳窗办理个人电汇。

3.因各种原因没有提前办理汇款的同学,可以在新生报到当天,到学校财务处设在各校区的新生收费现场交纳现金。

五、注意事项:

1. 新生报到时,请携带汇款单原件到新生注册收费现场领取收据。

2. 委托培养学生由单位转账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可直接汇入金沙集团1862cc成色账户。

3. 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将保证每位学生的银行卡账户存款安全。

六、查询方式

1、中国银行咨询电话:0431-95566

2、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银行卡部咨询电话:0431—8408899;

3、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个人金融部咨询电话:0431—5645448,5668857,5668844转7739,7718,7737。

0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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