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答辩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3-23点击:

    1、所有预参加2007年上半年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研究生,请于2007年4月10日之前将本人的外语及综合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5纸复印)、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包括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封底等项)交到金沙集团1862cc成色MPA办公室,以便我们送交校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能按时交纳者,视为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2、携带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硕士学位证书用照片)

    3、答辩申请人的个人信息电脑录入工作定于2007年4月16-17日两天进行,请资格审查已通过的同等学力研究生按时到校进行录入及各项信息的核对。

    4、请将本人的论文答辩费复印件交到MPA办公室备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7088

Copyright©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中国)有限公司-搜狗百科 版权所有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前卫校区东荣大厦A座5层、12层

访问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