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采暖补贴及扣缴采暖费的通知
(部门: 后勤处 日期: 2007-6-12 8:47:33)
校内职工:
我校2006-2007年度教职工采暖补贴已经发放(不包括院士、资深教授、副部级干
部)。发放金额查询请登陆校园网—校内办公—财务查询—工资查询—单独发放(六
月份)。采暖费不扣个人所得税。
在发放补贴的同时,居住在我校家属住宅及单身宿舍的教职工,从六月份工资中
(扣采暖费字段)直接扣缴2006-2007年度采暖费。若六月份工资(不含单独发放中的
采暖补贴)不足扣缴采暖费,剩余金额将逐月在工资中扣缴。
若对补贴执行的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有疑问,离退休人员请咨询各校区离退
休办公室,联系电话如下:
前卫离退办:88499772 南岭离退办:85095347
新民离退办:85619239 朝阳离退办:88502324
南湖离退办:85152347
副处级以上干部请咨询组织部,联系电话:85166410
其他人员请咨询人事处,联系电话如下:
教师系列人员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管理科:85167425
专业技术人员请咨询人事处技术干部科:85166483
其他人员请咨询人事处人事科:85166282
若对工资中扣缴的采暖费有疑问,请咨询各校区房管部门及公用楼管理科,联系
电话如下:
前卫校区:88499394 南岭校区:85095292
新民校区:85619392 朝阳西区:88502345
南湖校区:85151272 朝阳东区:86619557
单身床位:8516698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组织部
离退休处
财务处
后勤处
2007年6月12日
附:《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教职工采暖补贴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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