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近日,日本立命馆大学给我处发来关于我校学生参加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现将通知内容公布如下:
1. 立命馆大学准备招收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为:法学、经济学、商学、社会学、国际关系学、政治学、文学、理工学等。
2.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已经获得或2008年8月将要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的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全日制在读学生。
(2) 立命馆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获得学位课程(36个月)和非学位课程(6至24个月)。
(3) 入学时间:2008年秋季学期(2008年9月份)。
(4) 语言要求:通常情况下用日语授课,英语和汉语申请者将另行评估。
3. 申请方法:
请填写以下材料于2008年1月31日之前邮寄至立命馆大学。
(1) 立命馆大学“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 立命馆大学“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加表);
以上申请表请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友谊会馆217房间)领取。
(3) 研究计划;
(4) 教授推荐信(原件)。
请准备以下材料于2008年2月15日之前邮寄至立命馆大学:
(5) 硕士成绩证明(原件);
(6) 硕士学位证书或即将获得硕士学位证明书(原件);
(7) 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8) 本科学位证书(公证原件);
(9) 硕士毕业论文;
(10) 日语能力证明(复印件);
(11) 英语或其他语言能力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请用日语或英语书写,如用其他语言书写,请附上日语或英语翻译件。
4. 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立命馆大学后,经该校审核,将于2008年2月19日发表初步审核结果,最终结果将以留学基金委结果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白茵,联系方式:13174465769 baiyin@jlu.edu.cn 。
研究生院管理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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