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由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专题辅导时间与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的时间发生冲突,故将自行纳税申报专题辅导时间改为3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0,请各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届时参加,同时欢迎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我校教职工参会。
财务处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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