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籍变动须知

发布时间: 2013-11-07点击:

 

根据《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保留学籍(含参军入伍)、降级与退学等均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一、办理流程:

到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领取学籍变动单并签署学院意见

教务处各校区教材发行部办理手续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学生事物管理办公室办理手续

 

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

         

 

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办理手续

图书馆办理手续

 

注册中心办理手续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

 

 


                                         

(一)本专科学生申请学籍变动需向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领取学籍变动通知单,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签批盖由学院主管教学的相关负责人章。

(二)教务处主管处长签批(和平校区同学须先到学部教务处签署意见),然后去教务处各校区教材发发部办理手续。

(三)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学生管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和平校区同学到校区公寓管理办公室、学部贷款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二联交学生工作部留存)。办理退学的同学同时上缴学生证。

(四)校区图书馆签署意见。

(五) 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签署意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三联交财务处留存)。

(六)注册中心签署意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交注册中心留存)。

(七)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变更学籍信息(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一联交教务处留存)。

(八)将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五联交到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注:转专业、转学学生将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五联交到转入学院留存,其它将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五联交回原学院留存)。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

 部门

所在校区

地址

电话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中心校区

行政楼312

85166415

财务处收费管理科

中心校区

行政楼214

85168860

教务处

教材发行与调配中心                      

 

中心校区

萃文楼139

85166418

南岭校区

第二教学楼二楼

85095125

朝阳校区

地质宫一楼

88502532

新民校区

新民校区第三教学楼202

85619400

应用技术学院

第二教学楼102

85152152

和平校区

学部教材发行中心

87836130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心校区

田家炳活动中心B217

85168012

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

中心校区

田家炳活动中心B219

85168287

学生事物管理办公室

中心校区

田家炳活动中心B201

85168010

图书馆

中心校区

理科图书馆前台

 

南岭校区

校区图书馆二楼211

85095108

朝阳校区

校区图书馆一楼116

88502434

新民校区

校区图书馆二楼借阅处203

85619055

南湖校区

校区图书馆流通部

85152504

和平校区

学部图书馆

87836521

注册中心

中心校区

逸夫图书馆114

85168272

和平校区相关部门           

教务处         

学部行政楼315

87836132

公寓管理办公室

学生二号公寓

87836928

贷款办公室

学部行政楼325

87836216

学生工作处

学部行政楼325

87836216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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