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3-19点击:

校内文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进步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长春市科技局开始组织申报2008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内容和目标

    1、设立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目的,是引导和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在长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围绕新形势下关系我市科技、经济、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战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及组织实施重大战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操作对策。

    2、2008年政府软科学研究计划将设政府命题项目和自由选题项目。申请单位可根据指南所确定的研究方向,选择或自行设计有关课题。

    二、支持重点

    1、政府命题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议和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实力的关键,抓住长春大发展、快发展、全面振兴的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牢牢把握依托科技创新为长春工业提质增效和科技惠及民生这条主线,作为推进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途径,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长春工业大发展。

    2、自由选题项目。支持其他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的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与在长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联合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

    2、为了保证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的质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具有申报项目资格的我市宏观决策单位,原则上不能在一个年度计划内,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对于自由选题项目,在同一领域,年度内最多只能设定一项,原则上不能在两个年度内重复立项;对于未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课题及未能通过验收的课题承担单位,三年内市软科学研究计划不予支持。

    3、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允许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四、申报时间

    1、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拟申报本次课题的教师务必在4月10日前下载并填写《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将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的背面,报送社科处,由学校统一申请“系统注册码”,逾期将取消申报资格。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08年3月17日至4月27日,逾期将无法上网提交,请申报人按分配的“系统注册码”登陆长春市科技网()“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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